1. 化土格 : 甲己合化土,凡甲己日,其甲己或在月或時,而相臨合化,但須生辰戌丑未月,局內不見木者方是。
2. 化金格 : 乙庚合化金,凡乙庚日,其乙庚或在月或時,而相臨合化,但須生巳酉丑申月,局內不見火者方是。
3. 化水格 : 丙辛合化水,凡丙辛日,其丙辛或在月或時,而相臨合化,但須生申子辰亥月,局內不見土者方是。
4. 化木格 : 丁壬合化木,凡丁壬日,其丁壬或在月或時,而相臨合化,但須生亥卯未寅月,局內不見金者方是。
5. 化火格 : 戊癸合化火,凡戊癸日,其戊癸或在月或時,而相臨合化,但須生寅午戌巳月,局內不見水者方是。
上述僅為化氣格成立之基本條件,仍須局內生助化神之氣勢旺,但隔干則不化,如甲年己日是,又妒合亦不化,如甲日己月己時是,然若見年干為甲,合去己月干,則可化。
化氣格以純粹無雜者,真大富貴之命,縱令行運不助化神,無損其功業,只艱辛而已;其餘不純粹而雜者,乃係假化,須賴行運生助化神,則發富發貴,若無運助則又不足道也,因此,在假化氣格局內,如有用神可取用,當依一般法則論之,自亦無所謂破格之問題。
化氣格成立者,以生化神者為用神,即甲己化土,以火為用神;乙庚化金,以土為用神;丙辛化水,以金為用神;丁壬化木,以水為用神;戊癸化火,以木為用神。
此時,化氣之兩干,所化之神即是其五行,如丙辛合水,丙辛皆以水看,若見火為財,見木為食傷,見金為印,見土為官殺,見水為比劫。
凡來剋化神者破格為忌,凡來洩化神之氣者為耗損格局。
化氣格日主與月幹或時幹相合而化
一、通根於月提主氣(例一),於是日主完仕變了質,叫化氣格。
例一:辛 丙 X X
X X 子 X
二、若月提為土星,則天干化神,通根於庫氣亦可(例二)。
例二:X 辛 丙 X
X X 辰 X
三、日主與鄰幹相合成化,月提又與鄰支相合成化,兩個化神剛好同一五行,叫做化氣通根;日主月提一齊變了質,亦叫化氣格 (例三)。
例三:己 甲 X X
X X 子 丑
化氣格之原則
一、不當令者不化。
二、天干不透者不化。
三、無龍(辰)者不化(此點只供參考)。
化氣格分為化食傷、才財、官殺、正偏印四種(化比劫者,實在是建祿,羊刃,不叫化氣格)
日主 鄰幹 月提 成化 化神
甲 己 化土 財才
乙 庚 化金 官殺
丙 辛 化水 官殺
丁 壬 化木 正偏印
戊 癸 化火 正偏印
己 甲 化土 比劫(不是化氣格)
庚 乙 化金 比劫(不是化氣格)
辛 丙 化水 傷食
壬 丁 化木 傷食
癸 戊 化火 財才
化氣格之真假
一、化氣格僅以與日主化合之神作化氣論,其餘干支要不再見化合為清,行運亦是。
二、命局必須無爭合妒合,有則為假化。
三、命局有一粒剋洩化神之星,虛浮或不透,亦為假化。
化氣格之喜忌
一、普通格局要以身旺身弱而定喜忌,化氣格要以化神之旺弱而定喜忌。
二、化神旺(不是身旺)而有餘,喜行化神之洩氣運。
例如:化神為食傷,喜行財才,官殺。
三、化神弱,勉強成化,喜行生扶化神之運。
例如:化神為食傷,喜行比劫,食傷。
四、不管化神旺弱,一律忌行剋化神之運。
例如:化神為食傷,忌正偏印。
化神為財才,忌比劫。
化神為官殺,忌食傷。
化神為正偏印,忌財才。
化神被剋,叫 ‘一字還原’,逢剋橫禍,重者身死。
假化氣格之原則
一、與真格相同。
二、一遇 ‘一字還原’ 每多凶險。
三、其實假化,即化神弱,勉強成化之造,已經接近於正格了。
例四:甲 壬 丁 甲
辰 寅 卯 辰
癸 壬 辛 庚 己 戊
酉 申 未 午 巳 辰
驟起驟跌之造
地支月提會食局,日主與月幹化食,命局無印,化食格成。
喜食傷,財才;忌正偏印,比劫,官殺。
少年運好;己(化食),巳(才),午(財)運脫穎而出。
中年行印,官運,已坎坷不振。
晚運癸(劫),酉(印),剋沖月柱;癸沖丁,拆散了丁壬之合;酉沖卯,拆散了寅卯辰之會,‘一字還原’ 局破,一敗途地。